□ 茶治國
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(以下簡稱《建議》)明確提出:“分類有序、片區化推進鄉村振興,逐步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完備度、公共服務便利度、人居環境舒適度。”《建議》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了清晰的實踐路徑,我們必須不斷強化政府的兜底性、社會的參與性和群眾的主體性,切實提升鄉村振興的系統性、協同性和可持續性。
強化政府兜底性,提升農村基礎設施的完備度。我國幅員遼闊,不同地區之間的自然條件差異大,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均衡、不完善的問題依然突出,部分偏遠地區交通、水利等民生基礎設施仍顯薄弱。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,各地政府部門應持續發揮兜底保障作用,聚焦農村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,加大資金投入力度,進一步完善偏遠農村地區的交通、水利、能源、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,補齊鄉村道路、農田水利、電網等短板,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。統籌優化村莊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,實現“多規合一”,不斷發揮基礎設施效能。同時,健全長效管護機制,確保建得好、管得住、用得久,為鄉村振興全面發展提供堅實支撐。
強化社會參與性,提升農村公共服務的便利度。鄉村振興不能僅靠政府單打獨斗,必須廣泛動員本地的企業、社會團體等多元力量參與,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。通過政策引導、項目扶持、機制創新等多種方式,不斷推動教育、醫療、養老托幼等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下沉農村。要積極鼓勵企業、基金會等社會主體參與農村養老托幼等農村公益性事業,提升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,推動城鄉學校共同體與縣域醫共體建設,依托數字化平臺實現遠程教育、遠程醫療常態化運行。要完善志愿服務激勵機制,引導退休干部、鄉賢等人才返鄉參與公共服務,提升村級衛生室、文化站、黨員活動室等設施運營質量。通過多元協同的方式,不斷增強農民在公共服務中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。
強化群眾主體性,提升農村人居環境的舒適度。群眾是鄉村的主人,只有群眾真正參與進來,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才有內生動力,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不是大拆大建,也不是“千村一面”,而是要尊重農民意愿、順應村莊自然肌理,留住鄉土韻味和人文氣息。因此,必須堅持因地制宜、分類施策,杜絕“一刀切”和形式主義,讓村民在整治過程中有話語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。要通過宣傳引導、示范帶動、積分激勵等方式,鼓勵農戶參與村容村貌提升、“廁所革命”、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等重點工作,推動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。要健全“門前三包”、村莊清潔日等長效機制,發揮村級組織自治功能,讓農民在決策、建設、管理中唱主角,真正實現從“要我整治”到“我要整治”的轉變,持續擦亮和美鄉村底色。
(作者單位:南澗縣寶華鎮黨委)